《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保政办函〔20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工作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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