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批 2018年6月2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是否公开 | 不公开原因 |
1 | X130000201806230059 | 保定市唐县百合镇迷城乡一带数十座白灰窑,以及曲阳、涞源、易县等地白灰窑,大多数为追求利益仍偷偷燃煤生产,且废气治理设施缺失或不匹配,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各白灰窑时常以停产逃避上级部门检查和督察。 | 保定市 涞源县 | 大气 | 6月24日,由主管县长带队,立即组织县环保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排查,发现我县存在案件举报中类似企业一家:涞源县宏泰石灰石厂。该厂位于涞源县金家井乡寨沟门村,法人:庞小敏。2015年涞源县环保局对该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年又通过了“采石及加工等建材企业专项集中整治验收”,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该厂主要生产设施环保机立窑4座(3用一备),年产石灰18万吨。2条石子生产线,年产石子12万立方。废气治理设施:PPCS/HFMC除尘器+HNT脱硫塔4座、布袋除尘器8台,符合现状需求。该厂由于部分设备老化及布局不合理需进行更新,已于2017年11月15日停产。并于2018年1月进行了环境影响后评价,目前正在整改当中。根据举报所反映问题经现场检查,宏泰石灰石厂机立窑未生产,发现该厂石子生产线存在生产迹象,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县环保局现场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该厂立即改正,并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 无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