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
通知通告 发文时间:2023-12-11 15:22:12 浏览次数:
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通告要求。我县执行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主城区限行区域:广源大街以东(西环路)、广泉大街以西(东环路)、朝阳路以南(北外环路)、景秀大街与207国道交叉口以北的主城区内各道路;不含广平大街与富强路(北环路)十字路口以北、以东路段,广源大街(西环路)、广泉大街(东环路)、朝阳路(北外环路)。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尾号限行规则:
涞源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