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涞源县2021年和2022年省级层面自然资源所有权
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涉及涞源县2021年和2022年省级层面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涉及探明储量矿产资源、自然保护区两类自然资源,根据自然资源类型和数量预划分登记单元。
1.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涉及涞源县所有探明储量的矿区。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导出的矿区范围,储量评审备案文件确定的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自然保护区,涉及河北金华山褐马鸡省级自然保护区。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矿区和自然保护区登记单元内涉及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