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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 八 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栏  发文时间:2018-11-03 10:04:00   浏览次数:

 

(第 1011     2018  10 26日、27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1(短信)568号举报保定涞源县银坊镇南沟村,破坏生态环镜,私采石,污染老百姓饮水,破坏土地拾几亩,多年的绿水青山被损,没一级领导来管,破坏严重,现正在大量拉石子,请管管吧。涞源县生态举报问题中石子厂位于涞源县银坊镇南沟村。该厂无环保手续,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生产设备为,破碎机2台,筛砂设备1套,传输带4条及其他辅助设施。该石子厂原料为开采的山石料,产品为碎石子,产品及原料随意堆放未苫盖,且未安装任何密闭、喷淋等污染物处理设施。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10月23日对该厂下达了《涞源县环境现场监察通知书》,要求该石子厂立即拆除所有违法生产设施,清除产品及原料,并于2018年10月28日前做到“两断三清”并恢复地貌。但该企业已于10月25日被曲阳县人民法院查封,待法院依法解除查封后,再依法拆除取缔。2018年10月29日县环保局再次对该采石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法院查封的设备依然存在,厂内无人员,无施工机械,未发现生产及运输迹象。
2(短信)646号涞源县银坊镇营尔村东沟有一碎石加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和处理设施,一直在生产,属典型的散乱污,相关部门置之不理,要求立即拆除,并且严查背后保护伞涞源县其他2018年9月7日县环保局在日常检查中对该厂下达了《涞源县环境监察现场通知书》,要求其按“两断三清”标准进行拆除,9月10日拆除完毕。9月16日环保部第七轮督查组人员因举报对该厂进行核查时发现:所有生产设备已拆除。接到该举报,10月29日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地为荣乌高速21标炸药库所在地,有荣乌高速隧道施工的弃渣废料堆存,有部分废弃的采选设备,3个筛网,未发现生产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