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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二0二三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事前公开  发文时间:2024-02-29 00:00:00   浏览次数:

    二0二三年,我局在中共涞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按照《中共涞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围绕党的二十及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公共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严格环境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及接受评议监督等方面为着力点现将2023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法治创建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扎实推进我局的法治创建工作,确保法治创建工作实现预期目标。我局按要求制订了《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法治创建示工作方案》,并专门成立了《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打造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局长任组长,相关示范股室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示范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法治创建办公室,法治创建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拟定法治创建工作任务和实施细则。根据涞源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各相关股室创新法治工作思路,根据任务分工,指定专人专责,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定期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学习教育,提高法制业务水平。二是定期组织对环保本职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有关电教片,并进行深入的学习讨论,提高贯彻执行新法律法规的业务能力;三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通软件培训。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现场检查时,要求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监察办法》进行环境执法。目前,我局拥有执法资格人员 135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实行一职一岗一证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行政程序意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疑难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和决定制度。近年来,我局立案查处案件中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实现“零复议、零诉讼”。三是环境执法过程中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或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环境投诉、信访处理不及时等的情况,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执行,目前,我局未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范围中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现象。  

  (四)切实加强环境行政复议与环境行政诉讼工作。一是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创新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严格按照我局颁布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要求,确保依法行政复议,提高行政复议效率,提供便民、利民、为民复议申请方式,积极主动受理案件;二是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严格按照我局颁布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的制度》要求,对影响重大的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实行本部门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我局立案查处案件中尚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实现“零复议、零诉讼”。  

  (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和环境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大对企业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增强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我局以举办“倡导环保生活,建设美丽涞源”为主题,组织开展“纪念“6·5”世界环境日暨永记生态园环境教育活动。三是加强环境文化宣传橱窗的建设管理。按照相应时期的工作情况,制作浅显易懂、适合大众口味的宣传资料,做到及时更换;四是开展市级生态村的创建活动。五是全面推开并全力推进我县“绿色学校”“ 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对有条件申报“绿色学校”创建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的单位做好动员工作,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绿色创建活动。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充分发挥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的作用。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发挥好中心组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用中心组学习行动推动全局的学习教育活动,今年,我局共组织5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机关和事业直属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下发的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的文件精神,并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对严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等方面进行了细化,突出了抓落实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推动环保单位作风转变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根据《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提升站位、严肃纪律、转办作风、争先进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改进工作作风工作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具体工作。我局认真查摆、务求实效,将《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提升站位、严肃纪律、转办作风、争先进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宣讲至全体干部职工,要求干部职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查摆,认真开展七查,深入自查自纠。并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整改措施。四是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将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与开展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承诺制结合起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重点解决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票和聊天等问题,并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使机关纪律作风较以前有了明显的好转。五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测评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为培养新一代优秀党员打下扎实的基础。同时,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和落实联系人制度,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为了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我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执法和人情执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加查处,树立了环保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截目前,未发现一例环保执法人员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案件,保证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零个案”。  

  (七)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一是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确保环境信访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充分发挥了“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及时掌握信访中出现的问题和苗头,通过加强重点监管、强化执法,重点解决,有效地预防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截目前,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3起。我局全部及时进行了办理,使所有信访得到了妥善处理,调查处理率和办结率达100%。二是深入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保障环境安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为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进一步掌握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找出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八)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基层法治建设力量保障进一步加强我局认真梳理了我单位的执法事项清单,以建立完善全面依法治县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建立实现“一个统筹、六大体系”的工作机制为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典型示范引领,强化督察考核,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我局按照法治建设的要求编制了《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以确保完成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达标的任务,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品质涞源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治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环境能力建设逐步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环保宣传阵势不断扩大,环境安全得到有效巩固。但创建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一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调查取证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群众和企业环保意识仍然淡薄,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信访投诉日益增多,承受压力较大;(三)不断提高案件审查人员业务法律水平,熟练本职部门法律法规,增强审查人员本职法律知识,完善审查工作体系。(四)环境执法力度有待加强,行政处罚力度不大,对排污企业监管、严管、查管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4年度,我局将做到以下几步:(一)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人员的学习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二)进一步加大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察等执法职权事项。(三)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力度。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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