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公示 >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 > 事前公开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事前公开  发文时间:2024-05-08 00:00:00   浏览次数: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序号执法项目大类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依据提交机构应提交的审核资料审核重点
1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各执法处室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立案、调查取证(勘察报告、询问笔录、监测报告、视听资料等)、法律依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采纳陈述、申辩情况等相关材料。1.本局是否有管辖权;
2.事实是否清楚;
3.证据是否确凿;
4.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是否超过时效;
6.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和初步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7.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
2吊销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各执法处室原许可证审批材料及上述处罚材料
3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各执法处室没收清单及相关处罚材料
4罚款五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各执法处室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立案、调查取证(勘察报告、询问笔录、监测报告、视听资料等)、法律依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采纳陈述、申辩情况等相关材料。
5行政强制查封、扣押《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各执法处室拟作出的查封扣押决定书、调查取证材料等1.本局是否有管辖权;
2.事实是否清楚;
3.证据是否确凿;
4.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是否超过时效;
6.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和初步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7.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
6代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各执法处室拟作出的代履行决定书、调查取证材料等
7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各执法处室拟作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意见及催告情况等
8行政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许可处室拟许可申请材料(一)本局是否有管辖权;
(二)材料是否齐全;
(三)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四)是否超过时效;;
(五)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8行政许可Ⅳ、Ⅴ类放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许可处室拟许可申请材料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