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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