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修订)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执法 类别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 法 依 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
101001 |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包含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卫计委第21号令)第三十条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 | 《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省政府令〔2018〕第1号 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002 | 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一条 | 《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004 | 对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资福利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 | 用人单位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008 | 企业违反《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规定有第四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关系与仲裁股 | 《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第四十七条 | 企业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009 | 违反《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关系与仲裁股 |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 企业当事人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011 | 对民办学校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 《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第三十六条 | 民办学校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015 | 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服务中心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二十六条 |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021 | 对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 | 单位或个人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022 |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备案,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书面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二款 |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023 | 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 |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024 | 未按照规定明示有关事项,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或者保存服务台账,未按照规定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028 | 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法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036 | 违反《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资福利股 | 《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机关、事业单位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2001 |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予以封存 | 行政强制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2002 | 社会保险费划拨 | 行政强制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用人单位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1001 | 对《企业年金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资福利股 | 《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九条 | 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1004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第十四条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二条;《劳动部、审计署关于发布《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第十九条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1006 | 对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关系与仲裁股 | 《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第六条、第四十一条 | 《集体合同规定》第七条;《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六条 | 用工单位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1008 | 对国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资、奖金的分配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关系与仲裁股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 | 《劳动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4); 《劳动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通知》 八; 《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颁发《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二十条 | 国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1010 | 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 《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四十条 | 民办学校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1011 | 对终身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条件、教学活动、广告发布和校园安全等办学事项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服务中心 | 《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第三十二条 | 终身教育培训机构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1014 | 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三十五条 |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1016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1017 | 对职业中介机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 职业(人才)中介机构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1019 |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计划、工资基金和增人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资福利股 |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管理办法》第十条 | 《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 机关、事业单位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1011021 | 对事业单位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带薪年休假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资福利股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 事业单位 | 法定时限 |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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