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
法定实施主体 | 行使层级 | 第一责任层级 | |||
1 | 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四十条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2 | 对终身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条件、教学活动、广告发布和校园安全等办学事项的监督检查 | 《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第三十二条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3 | 对技工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 | 《技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第三条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省级 |
4 | 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省级(受委托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省级 |
5 | 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注册工作的监督检查 |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十九条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第二十条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增加《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四条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省级 |
6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市级或县级 |
7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市级或县级 |
8 | 对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集体合同规定》第七条、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第六条、《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第六条、第四十一条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省级、市级、县级 |
9 | 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 |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定》(人社部发〔2022〕57号)第十条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省级、市级、县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