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清单 | ||||||
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处室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人防行政处罚类 | 对公民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2.《河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一条;3.《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第十六条、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4.《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人防办 | 1.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案件调查报告;3.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记录;4.相关证据资料。 | 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执行裁量权基准是否适当;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
2 | 其他需要审核的执法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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