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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执法事项清单

事前公开  发文时间:2023-09-20 15:54:02   浏览次数:


涞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项目名称执法类别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实施对象
1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处罚行政处罚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五款
《河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2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处罚行政处罚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六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3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与使用效能处罚行政处罚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4在可能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取土、挖沙、采石等作业,或者占用堵塞人防工程进出道路、孔口设施处罚行政处罚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5向人防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行政处罚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七款《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6报废人防工程未按规定采取回填等措施予以报废处理处罚行政处罚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7拆除人防工程后不补建人防工程或者不缴纳拆除补偿费处罚行政处罚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四款《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8侵占人防工程处罚行政处罚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9未经同意在可能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设施处罚行政处罚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10未经批准进行人防工程改造处罚行政处罚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11不按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防工程处罚行政处罚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12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建不建或者少修建防空地下室处罚行政处罚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13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监督行政检查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资格的审图机构
14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行政检查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5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监督行政检查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16对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的监督行政检查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重要经济目标单位。
17对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终端设备和警报通信终端设备维护工作的监督行政检查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河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8对人民防空教育的监督行政检查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9对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行政检查涞源县
人民防空
办公室
《河北省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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