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
1、全县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保障业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2、全县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保障业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办理依据
1、国务院第735号令《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三、承办机构
涞源县医疗保障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六、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涞源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312—7315061
信函投诉:涞源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邮编:074300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办公电话:0312—7389110
办公地址:涞源县开源路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