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行政处罚事项。
二、办理依据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省政府规章、《行政处罚法》等。
三、承办机构
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股、商务股、物价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四、办理基本流程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于对公民处以 500 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象。
(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适用于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
500 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对象。
见行政执法流程图。
五、办理期限
(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作处罚决定。
(二)一般程序案件:自立案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 个月。
六、工作质量标准
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合法、合理、公开、公正。
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陈述和申辩权,申请听证权(处罚金额大于 5 万元)。
八、救济渠道
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九、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内部监督
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 电话:0312-7321750
(二)外部监督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电话:0312-7321224
十、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312-7321750
办公地址:涞源县广昌大街旧武装部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