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对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要求,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年初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或局务会集中学、专项培训学、支部集中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微信群、局内网、天政法制培训等多种平台广泛学,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会和例会学习内容,结合“一月一主题”活动学习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视察河北讲话精神、省市县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等内容,全面提高了全局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2.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将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列入年度党政领导班子述职内容,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感,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真正把第一责任扛起来。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按照“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的政策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杜绝推诿拖延、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
2.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按照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涉及我局的12项事项重新进行梳理,对其中7项县级无权限的告知承诺制事项申请不予保留,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再优化。积极推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依托“冀时办”APP,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证大厅相关工作。
3.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年初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巩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监管和信用监管成果,继续推进平台之外无抽查、清单之外无检查、后续处置无例外。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4.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以打造“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为目标,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依托政务外网已完成县本级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部署,联合税务部门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在一个窗口就可办结缴税、交易和登记。推广便民利企新举措,着力减少行政资源浪费,提高了企业满意度。
5.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我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在涉及用地要素保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交易等方面,认真核实是否有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要求不一致的情形。按照依法行政办《关于开展县直部门与乡镇综合执法队“传帮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森林督查等实际业务和具体案例,及时与属地乡镇执法部门进行沟通,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最新下发的自然资源和林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局内执法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共同学习领会,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经济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6.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2023年至今,我局涉履行职责行政案件1起以判决胜诉。县级行政复议行政案件1起,已按复议决定进行纠正重新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案件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率100%。积极配合执行生效判决12起,执行率100%。反馈落实检察建议书1件,司法建议书2件。
7. 构建多元预防机制,严格执法。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放在前面,及时回复12345热线及信访事项,对涉访涉诉事项积极与相关乡镇和部门沟通解决,充分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治社会的管理水平。至今,我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37份(其中不予处罚1件),除一件正在执行外,全部非诉执行。每月督促各乡镇上报涉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及处罚情况进行汇总,信息与检察机关实现共享,使执法行为进一步得到有效监督。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1.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提高效率和质量。一是我局严格落实《涞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印发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文件在全局传阅。二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于报请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制定程序的有关要求,经集体审议决定、制定机关负责人签发后,统一登记统一编号。三是坚持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023年以来,我局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四是按照审查文件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使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不符合规定的规范性文件。
2.圆满完成了我局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局》要求,我局安排部署了全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了具体的清理范围、步骤及清理结果的处理意见。我局起草由政府印发的《涞源县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利用工作管理办法》,已列入县政府2023年保留文件名单,无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续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
四、规范决策行为,不断提升重大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1.按要求依法、科学决策。全面落实党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局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先后召开党组会11次,局长办公会局务会23次,对20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并报县司法局备案。
2.聘用法律顾问,提升决策水平。我局聘请河北驰迈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诉讼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做到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补救。
五、工作亮点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利化服务水平,创新优化服务举措,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开展了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
一、主要做法
登记中心实行了顺位抵押模式,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
1、买卖双方达成买卖意向,卖方向卖方贷款机构申请“代押过户”,卖方贷款机构出具同意“带押过户”的证明材料;
2、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选定监管机构(公证处或银行),办理购房首付款和银行贷款公证提存或银行内部监管;
4、买方与买方贷款机构签订贷款抵押合同;
5、买方贷款机构会同买卖双方申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完成后及时推送电子证照买方贷款机构抵押权为第二顺位;
6、买方贷款机构向公证提存账户或内部监管账户发放新贷款;
7、公证处、监管银行清分资金,偿还卖方贷款本息、拨付卖方剩余资金;
8、卖方贷款机构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注销后,买方贷款机构抵押权自动调整为第一顺位。
二、取得成效
自该改革举措实施以来,现已成功办理三笔“带押过户”业务。通过本次“带押过户”改革,大大节省不动产的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与传统的二手房交易模式相比,免除了卖方先归还原住房贷款的“过桥”环节,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缩短了交易时间,有利于激发二手房市场交易活力,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涞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积极推广普及“带押过户”业务。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中介、媒体等大力宣传“带押过户”相关政策、做法及其优势,以实际行动践行“带押过户”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通抵押服务与不动产登记工作衔接的“最后一公里”。
六、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依法行政工作需进一步提高。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纳入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大大扩展,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涉及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征地信息公开、自然资源和林业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不动产登记将呈现频发高发趋势,给依法行政工作带来更大的挑战。
2.法治文化建设方式需进一步多样化。自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各项活动有序进行,但宣传形式只限于传统模式,普法形式较少;同时由于法律法规专业性强,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被接受,影响普法效果。
七、2024年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1.树牢法治理念,坚持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积极树立依法治国的思维与理念,学会运用法治方式去维护社会发展与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立足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着眼从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进行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培训,坚持以训提质、以质取胜,提高服务水平。
3.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优化规划许可流程,尽早实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充分借鉴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司法局“公证+不动产登记”的先进经验,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4.创新宣传形式,注重普法实效。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局将积极推动普法宣传工作创新,采取经典案件以案释法的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一图读懂”相关政策解读,实现精准普法,同时努力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加强我局网络和公众号平台建设,相关文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5.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继续扎实地开展“执法公示”、“合法性审查"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推进自然资源规范化建设。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