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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文: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

热点关注  发文时间:2022-07-29 09:37:18   浏览次数: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冀财教〔2022〕93号,以下简称《通知》)。

1.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的对象有哪些?

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的对象是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在2022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2.本次免除利息的范围如何确定,是否需要申请?

本次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一是对于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因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2年年内个人应付的利息。

二是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以及以前年度的逾期贷款在2022年内产生的罚息。

3.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如果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了2022年利息,是否能免除?

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如果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的2022年利息,本次予以免除,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若承办银行未进行扣款操作,则相应资金不再扣款,贷款学生自行使用。

二是若承办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则由承办银行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回个人账户。

4.免息所需资金优先从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由各级财政另行安排。各承办银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并于今年12月10日前,将2022年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以及用于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息情况,报财政厅、教育厅备案。

5.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应如何操作?

处于贷款偿还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2022年贷款本金,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在《通知》印发前,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6.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2年年底,贷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原因,如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防疫需要隔离或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受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等,未能及时还款的,可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规定提交个人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承办银行履行相应审核程序后,对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逾期记录符合通知》规定的,经承办银行审核后按相关程序予以调整。


来源: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