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调查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受县政府委托协调处理县际环境污染纠纷;处理县内、跨行政区的污染纠纷;组织开展全县环境执法检查活动。
(五)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和区域环境质量评价;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等环境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建立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编报武宁县环境质量报告书;按规定发布城镇各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七)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和农村
(八)组织环境科研攻关,管理环境科技成果;跟踪国内外最新环境保护科技动态,吸收消化实用科技成果,推动环境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国际间交流与合作;负责环保产品认证,环境标志的管理和推荐工作。
(九)指导全县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根据工作需求,局机关设立了办公室、工会、财务室、污控股、总量办、项目股、自然股、监测站、监察办事、法规股、排污申报核算中心、环境信息档案管理中心、矿山监察中队、重点企业监察中队、城区监察中队、涞源镇监察中队、白石山监察中队、杨家庄监察中队、水堡监察中队、王安镇监察中队、银坊监察中队、乌龙沟监察中队、北石佛监察中队、环安大队24个股室。
第二部分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表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表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1897.7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21万元,其他收入0.05万元。部门决算支出1897.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21万元。
二、收入决算说明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1897.73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7.69万元、其他收入0.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9.02%。
三、支出决算说明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1897.74万元,其中:本年基本支出1080.59万元,项目支出817.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1.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于污染防治的支出费用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89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0.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6.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21万元;2015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897.6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21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59.22%,主要原因是用于污染防治的支出费用增加。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0.21万元,本年收入1840.99万元,本年支出1840.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21万元。
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6.7万元,本年支出5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45.04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降低了43.45%,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本年度部门公务用车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与上年同比降低了17.13%,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公务接待118批次,接待人数1200人,公务接待费用5.9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同比降低了81.65%,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5年度我单位没有出国(出境费)支出。
2015年度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机关运行费用支出181.78万元。其中:办公费8.8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7.69万元、邮电费4.33万元、取暖费1.36万元、差旅费0.71万元、委托业务费0.01万元、公务接待费5.96万元、公务用车39.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78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832.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0.21万元、固定资产为821.86万元。公务用车12辆,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公务活动。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十、绩效预算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涞政办【2015】78号)文件要求,依法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
十一、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行政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四、“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