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涞源县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提请2016年11月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财政局局长 王新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虽然今年税收收入明显下降,但转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拉动了收入的增长,加上政府主要领导到省财政厅积极跑动,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3703万元,可用财力明显增加;同时受旅发大会、易地扶贫搬迁、美丽乡村建设、创建园林城市以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因素影响,财政支出较年初预算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鉴于上述情况,需要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财政收入 综合当前收入形势,对国税、地税和财政三个征收部门的收入预期目标进行调整,2016年全部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1169万元调整为123829万元,增加42660万元。其中:国税由年初预算的27077万元调整为25500万元,减少1577万元;地税由年初预算的39967万元调整为23500万元,减少16467万元;财政由年初预算的14125万元调整为74829万元,增加607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3693万元调整为97506万元,增加53813万元。 二、可用财力 根据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和现行财政结算体制,可用财力由年初的120289万元调整为181386万元,增加61097万元。其中:县级收入增加53813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减少22137万元(主要是年初预计争取上级财力补助减少31817万元,税收下降体制结算补助减少4023万元,新增过渡期救助资金13703万元),调入资金减少1078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72万元,增加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9938万元(其中:新增债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23100万元,置换农发行贷款及县医院迁建融资等存量债务16838万元)。 三、财政支出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20289万元调整为164548万元,增加44259万元,新增债务还本支出16838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人员支出调减5000万元。主要是:一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尚未落实,导致职业年金及行政单位养老保险预留资金未能列支3485万元;二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由于政策执行时间从2016年7月份落实,导致年初预留全年增资结余1515万元。 (二)专项项目经费调增49657万元。具体增减项目如下: 1、增加项目55361万元。主要是: (1)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项目资本金8309万元; (2)全省首届旅发大会征地拆迁补偿及绿化等筹办资金16099万元; (3)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948万元; (4)一中建设征地款4000万元; (5)支持企业发展专项 (宏伟置业有限公司) 1371万元; (6)国土局上缴矿产资源补偿费1000万元; (7)建投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 (8)规划局美丽乡村规划首期编制费用及其他项目规划费775万元; (9)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1441万元; (10)回购农行贷款债权500万元; (11)检察院“两房”建设征地补偿款435万元; (12)机关事业单位补助经费2183万元; (13)灾后重建片区建设1393万元; (14)教育局一中免费教育经费175万元; (15)教育局迎省政府督导评估所需设备购置资金300万元; (16)教育建设工程欠款1285万元; (17)粮食局下属企业拖欠工资和缴纳医疗保险等经费145万元; (18)张石高速南互通至泉坊公路扩建项目300万元; (19)农村公路养护县配套166万元; (20)交通局国道207线涞源黑龙湾段旧路需维修改造资金164万元; (21)鼻子岭隧道工程款50万元; (22)解决交运局2012年菜村岗村至金山口村修路拖欠工程款150万元; (23)排污费73万元; (24)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资金106万元; (25)国土局基本农田划定79万元; (26)推进不动产登记及迎接国土资源部专项督查工作经费100万元; (27)国土局数字涞源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及城区基准地价更新项目80万元; (28)公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及装备购置354万元; (29)工信局联通公司通信线路迁改工程100万元; (30)人武部进藏兵和大学生入伍兵特别优待金35万元; (31)住建局县城五条路建设及其他市政建设项目工程欠款1830万元; (32)污水处理厂及垃极填埋厂修缮及设备购置等141万元; (33)解决住建局、交通局及安监局等单位拖欠职工工资812万元; (34)住建局市政工程款403万元; (35)住建局城区亮化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费128万元; (36)执法局环境卫生及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501万元; (37)住建局昌源公园土石方、朝阳路排水管道及白石山停车场修复等三项工程款56万元; (38)住建局创建园林城市绿化577万元; (39)上级决算批复扣欠缴南水北调资金349万元; (40)最低工资标准提标235万元; (41)环境治理专项经费150万元; (42)乡镇及部门修缮费100万元; (43)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妇女职工卫生费77万元; (44)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及燃煤炉改造等134万元; (45)民政局一元民生保险及农房保险59万元; (46)林业局白石山林场防火通道公路建设120万元。 (47)检察院落实河北省电子检务工程项目资金100万元; (48)水利局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46万元; (49)水利局河道划界竖桩153万元; (50)水利局垫付“7.21”迁建片区等饮水工程款147万元; (51)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执法装备99万元; (52)县驻村工作队经费42万元; (53)解决乡镇拖欠工程款174万元; (5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资金200万元; (55)县医院、中医院、妇幼等医院重点学科人才培养及外聘专家232万元; (56)涞源镇经济开发区征地粮食补助37万元; (57)发改局洁净型煤补贴30万元; (58)维稳经费105万元; (59)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152万元; (60)涞钢涞铜待岗人员补贴提标及电费等114万元; (61)国土局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及农房"三权"等确权登记发证经费100万元; (62)2014年景观大道土方资金285万元; (63)白石山镇保定市地勘院建设征地资金50万元; (64)金家井乡原雨润集团周村合作养殖基地占地补偿13万元; (65)陕京天然气管道占地拆迁补偿款30万元; (66)商务局解决畜禽屠宰管理职能划转遗留问题20万元; (67)电子商务平台建设50万元; (68)黄牌货车限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交通设施建设100万元; (69)消防大队增设城区市政19座消火栓及购置消防浮尘车辆48万元; (70)资产评估费50万元; (71)国税、地税协税护税经费100万元; (72)股权投资引导基金500万元; (73)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等工作经费596万元。 2、调减项目5704万元。 (1)年初县安排专项项目调减2924万元; (2)收回存量资金继续使用项目调减2050万元; (3)预备费调减730万元。 (三)调增收费罚没补助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支出2264万元。主要是从转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入中安排国土局补助经费(含保定地勘院办理土地手续相关费用)。 (四)新增政府债券支出23100万元。此项为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五)收回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冲减当年25762万元。主要是收回201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4365万元,收回2013、2014年存量资金6242万元,收回2015年存量资金8000万元,2016年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资金1047万元,收回部分单位交回以前年度支出及“一问责八清理”问题资金冲减支出6108万元。 (六)新增债务还本支出16838万元。主要是置换债券用于置换县城五条路建设贷款7000万元,置换拒马源综合整治向农发行贷款6300万元,置换张石高速南互通拖欠工程款1000万元,置换县医院迁建拖欠工程款1538万元,置换2013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000万元用于灾民安置县城迁建片区建设。 五、平衡情况 预计全年可用财力181386万元,调整后安排支出1645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838万元,收支平衡。 六、新增政府债券情况 2016年上级转贷我县政府债券39938万元,全部列入调整预算并安排支出。其中:新增一般政府债券2310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新增置换债券16838万元用于置换以前年度债务。 以上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0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