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809766/2016-00243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涞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16-11-08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 涞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涞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涞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  涞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概况

    二  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四  绩效预算信息

五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六  国有资产情况

七  有关事项情况说明

 

一、涞源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及上级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

(2)、根据县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有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和考核。

(3)、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4)、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5)、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并组织实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工作。

(6)、编报县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决算;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家资产,督促、落实各乡镇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依法管理社会抚养费。

(7)、制定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抓好全县流动人口、非农业人口和城镇下岗职工等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上述人群实施综合治理。

(9)、负责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人员的行政处罚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受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调查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案件。

    (10)、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

    (11)、承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13)、承办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涞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现有在职人员88人、离退休24人,下设办公室、科技股、药具站、政法股、流动人口、人事股、奖扶办、协会、宣传站、执法队、财务室、信访办、统计股13个科室。

二  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表4-1至4-3)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总表

3、支出决算总表

三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见附表4-4至4-9)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6、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四  绩效预算信息

职责活动:提供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活动描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按照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夫妻,在其年满60周岁时,由政府每年每人发放奖扶金96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按照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在女方年满49周岁时或丧偶、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年满49周岁时,由政府每年发放扶助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和双女户家庭奖励: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每人每月发给10元奖励,退休时分别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分别给予1000元的奖励,独生子女为农业户口的给予新农合补贴.对政策内出生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夫妻参保人员给予补贴。计划生育救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主要用于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贫困的计划生育家庭实施救助。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服务对象和内容是: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服务。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每年为农村妇女提供一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免费为50岁以上计生老人服务一次,免费为无工作军人家属服务一次。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重点治理、严查“两非”、统计监测、考核评估等工作。拟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协调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培训、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各级流动人口工作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行综合治理,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协助政府开展群众自治、亲情关爱、幸福工程、少生快富、计生系列保险及特困救助等生育关怀工作,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

绩效指标: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全面覆盖,特扶资金发放率要求完成100%;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奖励全面覆盖,落实率100%;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覆盖率95%以上;接受孕前检查的人群占目标人群的比例80%以上;接受免费服务夫妇占全部目标人群的比例90%以上;提供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人数达年度出生人数的比例8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每出生百名女婴相对的出生男婴数;流动人口接受卫生计生服务率占到全部流动人口的比例85%以上;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覆盖率≥70%,失独家庭“亲情关爱”行动帮扶覆盖面≥90%。

五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六  国有资产情况

2015年末资产总计44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81万元、占资产总额13 %;固定资产386.79万元,占资产总额 87%。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房屋:293.13万元,汽车:46.83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固定资产46.83万元。固定资产与去年相比增长 1.9  万元,主要是本年购置办公设备。

七  有关事项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年度总体收入1425.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2.32万元,总体支出1675.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36万元。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42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4.58万元,其他收入1.2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上级拨款等)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675.47万元,(基本支出623万元,项目支出1052.4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666.54万元,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24.5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666.5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3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36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总数是11.7万元,比上年减少1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9.9万元,比上年减少4.1万元;接待费为1.8万元,比上年减少9.6万元,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管理。

2015年国内接待批次15次,接待人数95人,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止2015年底共有公务用车5辆。

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涞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附件:
计生局.xls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1 LaiYu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版权为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
地址:河北省涞源县开源路29号 邮编:074300 联系电话:0312-7321623

冀ICP备08102154号      公安备案号:13063002000023      网站标识码:1306300001

网站标识码:1306300001
冀公网安备 130630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