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80966x/2016-00152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涞源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6-11-04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 涞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决算公开信息
涞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决算公开信息
                                                涞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二)  组织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县委、县政府及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三)  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  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级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  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的派出机构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  组织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或直属事业机构,以及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审核县委、县政府及县直各部门联系的各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  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负责对全县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和机构编制标准化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及编制使用核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

(八)  负责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九)  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乡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承接工作,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实现审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决算包含编委办及其所属的涞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涞源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共3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编办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83.0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3.01万元。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83.01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01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83.0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3.01万元。同比增加22.09 万元,增长36.27 %。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增资及正常晋升调整工资增加:二是2015年增加中文域名注册管理费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83.01万元,同比增加22.09 万元,增长36.27 %。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增资及正常晋升调整工资增加:二是2015年增加中文域名注册管理费增加。

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01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83.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8万元。同比增加22.09 万元,增长36.27 %。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增资及正常晋升调整工资增加:二是2015年增加中文域名注册管理费增加。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3万元,同比减少1.21万元,降低22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万元,同比减少0.9万元,降低27 %。主要原因: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管理,减少支出费用。   

公务接待费1.96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降低14 %。主要原因: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减少支出费用。  

2015年度年末车辆保有辆 1 辆; 公务接待 9 批次 ,47人次。

2015年度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16.98万元。其中办公费4.29万元、印刷费2.55万元、差旅费0.82万元、邮电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万元、维护费3.4万元公、公务接待费1.96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1.2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5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事项。

八、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7.37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其中轿车1辆,价值5万元,其他办公设置(电脑、家具)等共计2.37万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 1.22 万元,主要是本年度购买电脑打印机各一台 。       ,

九、绩效预算信息: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改革的深入推进加速了我县城市化进程,保障了经济运行的良好秩序。

(二)、加强部门间协作,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全县278个事业单位依据不同社会功能,进行了科学分类。针对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梳理界定,印发了规范性文件,我单位将继续有针对性地探索不同的改革和管理方式,确保全面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三)、规范机构编制信息平台管理,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录入的基础上,将实名制管理的审核和年检工作做实、做细、做准,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四)、扎实推进“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截止到2015年4月底,总的标识提交申请数为342(自建网站挂标9个,网络红页挂标333个),已领取标识数为342,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完成网站规范和加挂标识工作;

(五)、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接收率100%。2015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由原来的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由1年延至5年,并统一换发新的证书。

(六)、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好年统工作,确保了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为上级和领导作出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201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利息收入、捐赠。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16年11月4日

附件:
编办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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