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发展改革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情况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表4-1至4-3) 附表4-1 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4-2 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附表4-3 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见附表4-4至4-9) 附表4-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4-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4-6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4-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附表4-8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4-9 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绩效预算信息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第六部分 国有资产信息 第七部分 有关事项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四、专业名词解释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一部分 部门情况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涉及全县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区域经济调节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牵头推进全县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对相关投资融资机构进行宏观指导。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协调非国有经济改革;参与公用事业、农业、科技、体育、文化、教育等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县级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国家和省市县拨款的建设项目、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省市重点产业支撑项目;按固定权限审核报批重大建设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安排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加强重点项目协调以及项目建设稽查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的发展。 六、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重大外资项目;安排利用外资和境外资源开发类与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经济技术交流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与对口支援工作。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权限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和计划;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推进城镇化建设;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能源、新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负责能源、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技术进步;负责能源行业的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规定权限,负责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备案报批;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意见。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和评估的责任;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统筹协调指导。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低碳发展规划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节能减排和资源开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冶金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一、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办交办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三、组织京津冀协调发展的综合工作,组织拟订县级实施意见,做好与国家规划的有效衔接;组织争取国家政策、资金等支持;推进与京津战略合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十四、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截止2015年底行政在职16人;退休13人。我局共设六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基本建设股、社会事业与农业区划股、重点办、节能监察中心、综合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涞源县发展改革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只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表4-1至4-3) 第三部分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见附表4-4至4-9) 第四部分 绩效预算信息 我局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一、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国家和省市县拨款的建设项目、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省市重点产业支撑项目;二、按固定权限审核报批重大建设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安排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加强重点项目协调以及项目建设稽查工作;三、组织京津冀协调发展的综合工作,组织拟订县级实施意见,做好与国家规划的有效衔接;组织争取国家政策、资金等支持;推进与京津战略合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低碳发展规划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节能减排和资源开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冶金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第五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第六部分国有资产信息 我局年末资产总额93.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67万元;固定资产81.22万元。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0.70万元;银行存款11.97万元。固定资产包括:车库0.65万元、公务用车4辆共计50.2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0.34万元。资产总额比上年度增加18.73%,主要是本年度购置办公设备和省节能中心配置执法车辆。 第七部分有关事项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230.6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30.58万元;其他收入0.02万元。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172.0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4.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节能环保支出和工资改革拨款增加。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23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1万元,项目支出24.69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节能环保支出2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85万元、农林水支出8.11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6.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4.39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53.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38万元。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205.25万元,部门决算支出比部门支出预算增加12.25%.本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比上年度增加32.40%。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调标及节能环保支出。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58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4.04%。2015年增加了节能环保支出和工资改革拨款增加。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28元,其中基本支出205.59万元,项目支出24.69万元。按功能分类:节能环保支出2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73万元、农林水支出8.11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6.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4.27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53.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38万元。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205.25万元,部门决算支出比部门支出预算增加12.25%主要是人员经费因为工资改革增加了支出。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4.28%,主要原因为是工资改革工资标准提高及节能环保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5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5万元,按经济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34.27万元,其中:办公费2.86万元、咨询费1.46、邮电费0.86万元、差旅费2.78万元、公务接待费6.6万元、劳务费11.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8万元是办公设备购置费。比2014年度减少2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差旅费大幅减少,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各项公用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比上年度有大幅度减少。2014年度公务接待费15.91万元、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6.60万元,减少了9.31万元,同比下降58.51%。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接待任务大幅度减少,故相应的接待次数和费用也减少了。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3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7万元,增加了2.94万元,同比增加了31.51%。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重点项目较多,故相应的项目验收所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24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87万元,减少6.37万元,同比下降25.23%。 (二)2015年度我局未购置公务用车。 (三)2015度我局没有因公出国费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附表4-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和附表4-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两张 表是空表,因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涞源县发展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