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96559415/2016-00027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发布机构: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6-11-04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 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
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

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制定城乡规划技术管理标准和导则。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组织参与县级层面规划编制,依法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对由市、县政府审批的规划进行监督实施。

  2、机构设置

    涞源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位于百泉路泉房段,是主管全县城镇(乡)村规划的县政府工作部门。现有干部职工16名,其中内退2名。内设文秘股、城乡规划管理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股、规划监察股。无下属单位,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二)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表4-1至4-3)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见附表4-4至4-9)

(四)绩效预算信息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及结果

    以对接京津冀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各项规划编制。

1、涞源县城乡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已由保定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县政府常务会议,县人大审议通过,市规委会审议,已报市政府待审批。

2、涞源县中心城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公开招标,于2015年12月22日与保定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规划设计合同,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

3、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县政府已召开调度会,对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已分解到责任单位。目前,电力规划、交通规划、园林绿化规划已完成,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相关部门已启动。

4、我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南区)编制工作已启动。

5、涞源县全域规划编制工作已启动。

6、白石山景区周边美丽乡村片区规划和重点村规划已启动。

7、白石山镇相应范围地形图测量工作已提交成果。

8、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待城乡总体规划审批后启动。

    规划管理工作

1、以加强规划管理为重点,在乡镇设立规划管理办公室,提高乡镇区域的规划管理工作,我局全程负责业务指导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乡镇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2、以提高执行力为抓手,县政府组织国土、住建、规划、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县政府通知对2011年以来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清查,我局严格依据政府对处理房地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办法的通知按时完结。

(五)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完成政府采购128.11万元。

    货物类:办公设备购置2.48万元。

工程类:0万元。

服务类:项目支出125.63万元,其中:涞源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费30.00万元,涞源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50平方公里范围地形图测绘费35.10万元,涞源县中心城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费60.53万元(含购电子版地形图2.03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本年末国有资产占有总体情况及分布构成:资产总额69.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0万元,固定资产58.95万元,无形资产1.10万元。

主要实物资产数据:通用设备类资产26.85万元,47台、件、套。专用设备类资产4.35万元,1套。交通运输工具类资产18.66万元,2辆。家具用具类资产10.19万元,115件、张、把、套。

本年度固定资产增加2.49万元。

(七)有关事项说明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是行政单位,无收费项目,经费全部是财政拨款,因此综合收支与财政拨款收支是一样的。

2015年预算收入178.82万元,比2014年预算收入235.93万元减少57.11万元。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2.89万元,项目支出收入减少60.00万元。

2015年预算支出208.88万元,比2014年预算支出196.10万元增加12.78万元。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7.1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37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08.88万元,与预算数178.82万元相比差30.06万元,用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弥补。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0.8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8.35万元,其中:办公费1.70万元,印刷费2.90万元,电费0.69万元,邮电费1.06万元,差旅费0.32万元,会议费0.96万元,公务接待费3.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8万元。

(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0.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3万元,公务接待费3.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增加0.85万元,增加13.32%,主要原因是规划前期基础资料调查下乡较多。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1.95万元,减少36.25%,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减少经费支出。总体上“三公”经费支出10.66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11.76万元,减少1.10万元,减少9.35%. 本年度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0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530人次。

(4)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行政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行政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16年11月4日

   

附件:
规划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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