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涞源县体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涞源县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涞源县体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公开 表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表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表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涞源县体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 支出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 绩效预算管理情况说明 十、 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其他收入 三、基本支出 四、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涞源县体育局概况 涞源县体育局系隶属于涞源县人民政府,为独立核算行政单位,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6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1人;固定资产账面余额152620.34元。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三)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全县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体育工作。 (四)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六)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 (七)参与拟订全县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适时承办县级体育竞赛。 (八)培育、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 (九)负责县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涞源县体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只包含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涞源县体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公开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涞源县体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787374.2元,总支出709598.74元,年末结转结余90000元。本年度决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8.37%,支出比上年减少27.32%,主要原因2015年度大型体育比赛活动较上年减少。2015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2224.54元,用于补充2015年基本支出12224.54元,年末结转和结余政府性基金90000元年,比上年增加了77775.46元,主要原因为建设农村文化健身广场购买器材未完成采购,保留到2016年完成购买。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787374.2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12374.2元,较上年减少2.28%;政府性基金收入175000元,较上年减少48.22%,主要原因本年财政减收,项目支出减少。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709598.74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42.2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5256.54元,其他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体彩公益金支出)85000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2143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024.54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49342.2元、项目支出289800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87374.2元,比去年减少18.37%,主要原因是财政减收,项目拨款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709598.74元,年末结转结余90000元。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42.2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5256.54元,其他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体彩公益金支出)85000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2143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024.54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49342.2元、项目支出289800元,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较去年增加46.06%,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资改革增资,总支出比上年度拨款支出减少27.32%,主要原因是2015年较去年体育比赛较少,所需购买器材较少,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强化预算管理,2015年“三公”经费总数是25142.46元,比上年减少2.43万元,降低49.24%。 公务接待费是1030元,比上年减少2.83万元,降低96%,主要原因本年度大型体育比赛活动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体育比赛人员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24112.46元,比上年增加0.39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完成全民健身广场项目较上年增长,为多村购买体育器材,需下乡了解村内实际情况。 2015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2015年末实际公务用车1辆。 201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798.74元,主要包括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工资支出。 按经济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49024.54元,其中:办公费10489.34元、水费5000元,邮电费2662元、取暖费5276.5元、差旅费1587.5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68元、购买器材7241.16元。工资福利支出370774.2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5年12月31日,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52620.34元,比上年增加2199元,增加1.46%,增加的主要原因购买打印机一台。 涞源县体育局在用公务用车1辆,由局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公务活动,以及公务下乡、行政执法和处置突发事件等。 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没有政府采购。 九、绩效预算管理情况说明 1、在发展体育事业方面,主要是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达到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预算资金125万元。 2、发展群众体育事业方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加强群众体育设施建设,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全县残疾人、农民、少数民族、职工综合性运动会,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到达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健身需求的目标,完成全民健身工程15个。 3、发展竞技体育方面,组织县级专业运动队参加和承办国际、国内大型运动会和体育单项竞技比赛;组织举办全县运动会和县级单项体育比赛,达到提高全县竞技体育水平,在省、市级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目标,预算资金5万元。 4、发展青少年体育方面,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青少年业余训练以及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全县中(小)学生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开展全县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达到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和竞技水平,培养和选拔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 5、发展体育设施建设和维护方面,指导加强体育场馆、基地等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达到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不断满足社会对体育健身设施的需求的目标,预算资金120万元。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度,涞源县体育局政府性基金(体彩公益金)收入175000元支出85000元,用于为农村建设购买体育器材等。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行政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行政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