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80966x/2016-00267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涞源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6-03-15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 涞源县环保局2016年预算公开
涞源县环保局2016年预算公开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人员:实有在职人员15人,退休6人。

事业编制:实有在职人员138人,退休18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具体包括:

根据《环保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环保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环境保护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县城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资金和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使用。

(三)制订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调查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受县政府委托协调处理县际环境污染纠纷;处理县内、跨行政区的污染纠纷;组织开展全县环境执法检查活动。

(五)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和区域环境质量评价;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等环境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建立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编报武宁县环境质量报告书;按规定发布城镇各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七)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八)组织环境科研攻关,管理环境科技成果;跟踪国内外最新环境保护科技动态,吸收消化实用科技成果,推动环境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国际间交流与合作;负责环保产品认证,环境标志的管理和推荐工作。

(九)指导全县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收入预算 

公共财政拨款资金 106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 313.18  万元,项目支出收入753 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收入288.28万元,日常经费收入 24.9 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年度支出预算1066.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8.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9万元;项目支出753万元。

四、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本单位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计比2015年减少34.55万元。

五、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1)单位总体目标:

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持“生态功能不退化、资源环境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环境准入不降低”的原则加强项目审批工作,对重点景区范围内、高速公路两侧、国省干道两侧、主要河道两侧以及通往景区的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采选企业,有手续的不再换发排污许可证,没手续的限期拆除,并在此范围内不再审批新的项目。二是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严控新增污染源。三是严格设施运行监管机制。对所有涉污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实行常态化监管,严格查处污染防治设施违规运行和擅自停运现象;四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的职能作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2)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环境监测与监察

70.00

开展环境要素的监测与综合分析评价,提高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提高自动站的建设、管理,加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核应急监测,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与监督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搞好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搞好全县辐射监测工作;加强废旧放射源收贮管理,保证放射源废物库维护和正常运行。

加强全县环境整体质量改进,确保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加强环境行政监察,排污费管理、纠纷调查处理。

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率100%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核应急工作完成率未发生核应急事件相关企业有应急预案

95%以上

85%及以上

75%及以上

75%以下

放废库正常运转率我县无放废库

100%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辐射安全监测点位占比率市县无辐射监测能力单位有配备便携监测仪器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5%以下

重点案件现场调查处理率100%

100%

98%及以上

95%及以上

95%以下

安装设备1套

35000%

320

300

300以下

县级排污费征收入库率100%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5%以下

环境安全与应急处置

70.00

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保障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演练次数1

1

1

无

无

审查应急预案个数4件

200

180

160

160及以下

环境应急处置率100%未发生

100%

98%及以上

97%及以上

97%以下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

323.00

负责制定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加强大气、水体、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弃物、重金属等重点污染治理工程的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对PM、VOC、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进行综合防治,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PM2.5削减率100%

100%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水体污染防治

323.00

加强河流湖泊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污染水体整治、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工程。

加强水体污染防治

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已完成

制定印发《方案》

完成《方案》终稿

完成《方案》初稿

完成《方案》提纲

重点污染治理工程

 

加强对影响全县环境质量的重点污染物排放进行防治,引导促进全县环境保护污染减排工程建设,推动污染综合防治活动开展。

加强固体废弃物、化学品、重金属、土壤、进口废物等污染防治

产能过剩行业环保认定、备案核查完成率95%及以上

100%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检查污水处理厂数量1家

200家

190家

180家

108家以下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80%

80%及以上

75%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自然生态保护

 

强化生态保护和监察监管,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和健康较为直接的饮用水安全保障、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治等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重点、敏感区域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质量。

解决农村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

试点、示范区域村庄垃圾收集、处理率80%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试点、示范区域村庄污水处理率90%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自然保护区管理

 

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水平,促进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

加强各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对保护区监督、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率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60%及以上

60%以下

污染减排

360.00

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措施,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360.00

通过重点行业环保核查,促进企业提标升级污染防治能力;结合行业准入,淘汰未通过核查的重污染企业;开展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总量减排责任制考核等。

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4类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完成率    化学需氧量100%氨氮0.2%二氧化硫318.8%氮氧化物100%

100%

75%及以上

50%及以上

50%以下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及信息化建设

 

搜集、存储、加工和传输全县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等重要信息。全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全县“智慧环保”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和环境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

提升环境信息化水平搜集、存储、加工和传输全县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等重要信息。全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全县环境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

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正常使用率100%

98%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75%

75%及以上

65%及以上

50%及以上

50%以下

清洁生产促进

 

对重点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及对标,提高四大行业污染防治水平。

调动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主要污染排放量降低率未实施清洁生产

20%及以上

15%及以上

10%及以上

10%以下

环保政务管理

 

负责环境保护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加强环保保护管理工作。

 

 

 

 

 

综合业务管理

 

加强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及推广、排污费征收管理及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完善环保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环保创新能力,加大重点实验室及环境监测、监察的建设力度。

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畅通

综合业务保障率90%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综合事务管理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业务人员培训,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及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管理意识及业务能力。

保障机关正常工作高效运转

综合事务保障率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预算收支。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BMYS_467环保局.doc
附表3-1至10预算2016年.xls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1 LaiYu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版权为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
地址:河北省涞源县开源路29号 邮编:074300 联系电话:0312-7321623

冀ICP备08102154号      公安备案号:13063002000023      网站标识码:1306300001

网站标识码:1306300001
冀公网安备 130630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