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涞源县粮食局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预算收入总计32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5.73万元。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6年度预算支出32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49.8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68万元;项目支159.1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涞源县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6.68万元,其中:办公费0.9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9万元、邮电费1.08万元、差旅费1.8万元、取暖费6.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管理。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50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47.34万元,主要资产为局机关办公取暖用锅炉,公务用车以及办公设备。 涞源县粮食局在用公务用车1辆,由局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公务活动,以及公务下乡、行政政法和处置突发事件等。 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五、其他事项说明 2016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性预算财政拨款等项目的预算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行政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行政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