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业务需求,局机关设立了综合股、新闻股、工会、总编室、安装股、收费股、财务股、技术播出股、综合执法队、广告股、电台编辑部、文化新闻出版股12个股部,在职干部职工共计139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具体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文艺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部分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批复后组织实施。 (二)协调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工作的改革,组织、指导全县性的广播电视宣传,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三)宣传贯彻党在文化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全县文化工作规划;协调、发动、开展各种类型的文化活动。 (四)指导全县各乡镇文化站工作,培训全县文化工作骨干。 (五)加强对境内出版印刷品的管理,严把政治关,杜绝黄、俗、滥。 三、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2016年度预算收入总计91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4.82万元。 2016年度预算支出914.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4.44万元、日常公共支出22.44万元、专项项目支出487.94万元。 四、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涞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管理。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5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五、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单位总体目标: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研究制定全县广播电视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参与规划、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三)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四)管理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活动。 (五)负责文物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管理博物馆、图书馆事业;组织开展历史文化的发掘整理研究;协调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 (六) 指导全县各乡镇文化站工作,培训全县文化工作骨干。 (七)加强对境内外出版印刷品的管理,严把政治关,杜绝黄、俗、滥。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机关内部分工及职责; 部门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化事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各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并监督实施;把握舆论导向。 (二)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三)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四)、指导艺术教育工作,统筹规划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和艺术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申办报刊、印刷和音像制品生产的审查、审核工作,加强书报刊市场、印刷行业和音像制品的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管理、协调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七)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负责实施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没有采购事项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不涉及此项 涞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