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人员:实有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13人,离休1人。 事业全额编制人员:实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 事业零补助人员: 实有在职人员129人,退休人员17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行业管理;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本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拟订全县危旧住房的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依据上级房改政策规定,拟订本县住房制度 改革的具体政策、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经济适用 住房、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全县乡镇和村庄的建设与管理,推动村 镇建设的改革与发展。 (二)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推动住宅产业化; 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房地产转让、抵押、房屋租 凭、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监督、 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稽查和安全;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的审核与评定及对工 程质量纠纷的仲裁;负责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包括对建筑安装、建筑装饰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三)参与制定城镇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城建科学研究工作;会同文物管理部门对历史文化古迹进行保护和管理;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工作。 (四)承担和实施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指导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对工程造价实施管理,拟订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 管理的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建设系统各行业的工程标准化、经济定额、产品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协调本县房屋安全鉴 定工作。 (五)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规划区内防汛及河道、堤防的维护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七)指导公房的使用、修缮、拆迁、改造和保留保护的管理;负责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制定本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论证、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拟订和实施本系统 行业人才培养规划;负责系统内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本系统专业经济技术职称的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九)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建资金使用计划、资金筹措及监督使用,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 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县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 房屋拆迁、安置指导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收入预算 公共财政拨款资金474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414.83万元,项目支出收入4329.55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收入392.97万元,日常经费收入21.86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年度支出预算474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2.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86万元;项目支出4329.55万元。 四、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保险、加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1)单位总体目标: 实施滨湖新区建设、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城市集中供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地下管廊建设、公厕建设、主要道路升级改造)、棚户区改造、路网建设等一系列工程。 (2)部门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深入开展创园工作,确保年内如期实现“创园”成功。推进棚户区改造,力争东关、大北关、联合关、小北关、城里村的棚改开工建设。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灾后重建工作,稳步推进安置房与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建筑市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以实际政府采购项目数据为准。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上年度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53.52万元,包含办公用房及政府锅炉设施、家具、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公务用车、专业用车等。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3-7、3-8为空表,因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报表为空。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