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人员构成: 实有在职人员3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化和政策。 2、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 3、依据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化、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宏观调控的实施办法和人才引进的目标、方案及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统筹管理全县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人员流动工作;规划和指导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并执行省、市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5、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基本规则,推动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设、管理全县人事代理、人事争议、劳动争议、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受理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的来信来访。 6、负责全县干部职工工资的管理工作。 7、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各类职工技能训练;组织失业人员的促就业培训。 8、综合管理全县的社会保障工作,干部职工离退休工作,干部职工福利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 9、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工作。制定全县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方案,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 11、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做好解困和稳定工作。 12、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制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并负责人员调配。 13、贯彻执行科技干部管理政策。 14、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15、负责企业工资保证金预存金额的认定、收取审核、认定、收取、管理的工作。 三、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度预算收入总计574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9.3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度预算支出5749.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7.82万元、日常公共支出170.88万元、专项公用支出5200.62万元。 四、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加油及维修;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管理。2016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五、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人力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突出人才战略主线,根据我县人才需求状况,加大对各类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其他紧缺急需人才。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公务员科学判断形势、善抓机遇、破解难题的能力。 二是强化举措,实现促就业工作健康发展。落实国家促就业政策,完善促就业长效机制。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制度,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确保全面超额完成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 三是扩大覆盖面,推进社会保险工作再上新水平。加大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力度,完成或超额完成扩面目标。同时,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力争参保率都达到90%以上;并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杜绝基金流失,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努力实现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行为,积极宣传和推行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重点查处用工不规范、拖欠民工工资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确保社会稳定。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同时,依法加强人事和劳动争议处理,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五是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卡实施工作。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社会保障卡的基础上,完成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的实施工作。同时,做好其他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障卡实施的准备工作。 六是强化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经市局职业资格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初级职业技能鉴定权限下放到县人社局,我县为试点单位。为了做好试点工作,要建立完善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考评员队伍建设,开展日常职业资格鉴定。 七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办理公务员计划申报、录用、培训、交流、考核、奖励、任免等工作,切实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编人员档案管理。同时深入推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八是进一步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执行工资调整审前公示制,促进工资审批工作透明、公开。部署运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确保4月份正式运行。 九是做好军转干部安置解困工作。妥善做好军转干部安置,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工资福利待遇,用足用好解困政策,做好维稳工作。 六、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依据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宏观调控的实施办法和人才引进的目标、方案及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统筹管理全县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人员流动工作;规划和指导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并执行省、市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基本规则,推动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设;管理全县人事代理、人事争议、劳动争议、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受理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的来信来访; 六、负责全县干部职工工资的管理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各类职工技能训练;组织失业人员的促就业培训; 八、综合管理全县的社会保障工作,干部职工离退休工作,干部职工福利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 九、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工作。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方案,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 十一、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做好解困和稳定工作; 十二、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制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并负责人员调配; 十三、贯彻执行科技干部管理政策; 十四、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主要是日常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作出计划。 八、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2015度我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7.86万元,其中车辆为4辆,价值40.66万元;其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等共计47.20万元。 本年度通过自行采购完善本单位办公设备,进一步完善办公条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