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民政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人员:实有在职人员19 人。退休人员2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机关事业1人,下属光荣院事业编制4人,下属殡管所事业编6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具体包括: 1.负责救灾工作。发生自然灾害时进行核灾报灾和组织救灾,接收、管理、发放救灾捐赠的款物。 2.负责城乡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接收孤儿、弃婴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指导慈善事业,救济特困城乡居民。 3.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各类福利设施、福利生产企业;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彩票基金管理使用。 4.负责优抚安置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和优抚活动。抚恤优待烈属、军属、病故军人家属、伤残军人和老复退伍军人;管理烈士纪念建筑物;办理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接收安置和管理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5.负责社会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和管理、儿童收养登记。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市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 6.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 7.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收入预算 公共财政拨款资金609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452.96万元,项目支出收入5645.5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收入370.76万元,日常经费收入82.20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年度支出预算609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0.7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2.20万元;项目支出5645.57万元。 四、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涞源县民政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管理。 五、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1)单位总体目标: 1.年内完成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扩面”。 2.开展重特疾病医疗求助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 3.落实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加强对特困群体、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工作。 4.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5.全力做好冬春灾民生活困难核查和救助。 (2)部门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涞源县民政局事业编制1名,绩效10090元。 2.涞源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绩效58827元。 3.涞源县殡葬管理所事业编制6人,绩效53529元。 4.2016年绩效共计122446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涞源县民政局主要是对优抚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街、路、巷子标牌设置的采购 。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上年度我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19.48万元,包含房屋、办公用房、家具、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公务用车等。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没有其他需说明的预算收支。 涞源县民政局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