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发展改革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人员:实有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15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具体包括: 一、负责监测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涉及全县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区域经济调节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 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 通运输协调。 二、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牵头推进全县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对相关投资融资机构进行宏观指导。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协调非国有经济改革;参与公用事业、农业、科技,体育、文化、教育等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县级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国家和省市县拨款的建设项目、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省市重点产业支撑项目;按固定权限审核报批重大建设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安排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加强重点项目协调以及项目建设稽查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的发展。 五、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重大外资项目;安排利用外资和境外资源开发类与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经济技术交流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与对口支援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权限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和计划;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推进城镇化建设;指 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能源、新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负责能源、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技术进步;负责能源行业的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规定权限,负责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备案报批;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意见。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和评估的责任;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统筹协调指导。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低碳发展规划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节能减排和资源开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冶金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办交办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二、组织京津冀协调发展的综合工作,组织拟订县级实施意见,做好与国家规划的有效衔接;组织争取国家政策、资金等支持;推进与京津战略合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 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度预算收入总计64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209.26万元,项目支出收入431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收入188.4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收入20.8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度预算支出总计64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8.4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84万元,项目支出431万元 四、 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我局将继续保持厉行节约的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强化预算管理。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加油及维修;预计比2015年同比上升25%。因2016年度业务量增加,故相关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相关的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无变化。2016年我局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五、 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1、单位总体目标: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各项规划和计划全面、先进、可行,规划完成率在60%以上,十三五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等要顺利通过人大审核。 2、部门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发改局职责目标主要依据县委“三定方案” 确定的主要职责和近年来新增职责来确定的。共有十四项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建议。 (二)负责监测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调节经济运行。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 (六)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负责协调权限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八)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和评估的责任。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一)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规章草案。 (十二)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三)组织京津冀协调发展的综合工作。 十四)保证机关政务平稳运行并完成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的预算收入。 涞源县发展改革局 二0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