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993/2024-00677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23-07-1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 | ||||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7-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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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 一、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涞源县农业农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涞源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涞源县农业农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涞源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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