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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4039518/2021-00658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7-2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涞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7-21
    为贯彻落实《2021年度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涞源县人防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21年度内部抽查行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520日至 2021630日。

抽查对象及比例 

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 ,按50%的比例抽查。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人防办:

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检查

2、人民防空监理单位的检查;

(二)督查:

人民防空教育的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取全县抽查房地产开发主体名单,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派发到监管机关,由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牵头部门负责沟通、协调、组织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各部门要按照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2.各抽查部门具体实施本级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严格按照明确的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内容组织实施联合抽查

4.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我办按照抽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依法对正在建设的人防工程进行检查、并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2、对企业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质量监督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签字盖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省人防办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人防办督查室要认真制定本辖区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督导辖区抽查进度、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加强工作反馈。各抽查股室要积极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人:岳小娜     

联系电话: 1518896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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