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59045934/2018-00160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督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2018-04-1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聚焦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检 | ||||
| 聚焦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检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4-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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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校园食堂食品安全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近日,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开展2018年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县学校食堂、托幼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工作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具有就餐人数多、人群敏感等特点,历来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认真排查隐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开展自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开展过程中,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消除隐患突出专项检查工作重点 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对本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监督检查,并针对重点品种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一)重点检查品种 畜禽肉及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学生饮用奶等。 (二)重点检查内容 二是人员健康。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 三是加工制作。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活的禽畜类动物、宰杀场所的,是否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加工制作食品特别是禽类、动物肉类等食品时是否烧熟煮透;冷荤凉菜制作是否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食品、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是否有效防止交叉污染。 落实制度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检查过程中,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程。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求,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 同时,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值守,发现食品安全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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