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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59045934/2018-00151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发布机构: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03-07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及餐厨废弃物治理工作会议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及餐厨废弃物治理工作会议
发布机构: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3-07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召开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及餐厨废弃物治理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扎实推进大气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改善空气和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3月6日,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及餐厨废弃物治理工作会议,县市场监管局相关监管股室、分局工作人员及全县190余家小餐饮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春峰副局长宣读了《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的方案》,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许可审查。对通风排烟不符合要求和不使用清洁燃料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服务一律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登记证》;二是加大检查力度。各分局重新摸底排查,建立安装台账,确保6月底城区及景区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100%;三是建立“回头看”监管机制。对通过验收的餐饮单位加强后续监管,避免问题反弹;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未按要求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以相应数额罚款;五是严肃问责。督导检查组一旦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经营户,将倒查追责,对监管不力或失职渎职责任人予以党政纪律处分。
                              

    会议要求各餐饮单位做好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的同时做好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建立完善处置台账,进一步建设清洁厨房,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就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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