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22387x/2015-00035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督 | 发布机构: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2015-03-1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清洁厨房”活动实施方案 | ||||
| “清洁厨房”活动实施方案 | |||||||||||||||||||||||||||||||||||||||||||||||||||||||||||||||||||||||||||||||||||||||||||||
| 发布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3-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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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清洁厨房”活动实施方案 厨房是餐饮单位的核心区域,是餐饮食品安全的关键因素,厨房清洁卫生是食品安全的基础。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清洁厨房”活动实施方案》(保食药监食[2015]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从2015年起,利用两年的时间,结合“明厨亮灶”惠民工程,开展“清洁厨房”活动,使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达到“清洁厨房”标准。2015年底前全县餐饮单位70%以上要达到“清洁厨房”标准,2016年全部达到“清洁厨房”标准。通过“清洁厨房”活动,实现厨房操作规范,环境清洁卫生,食品污染有效控制,消费者饮食安全有效保障,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厨房的软硬件水平。 二、基本标准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在厨房建筑、加工操作区域、库房、设施设备、炊具餐饮具、从业人员、餐厅环境、餐厨废弃物等8个方面达到20项标准。(见附件“清洁厨房”标准)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10日-31日)。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清洁厨房”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实施步骤以及主要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牢固树立“质量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意识,召集餐饮单位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食品安全知识、“清洁厨房”标准要求和重点活动内容进行集中培训,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清洁厨房”标准整治厨房环境,开展督导检查,扎实推进。 3、验收评定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食品监督所根据本方案“清洁厨房”标准对全县餐饮单位逐家量化评价,进行初评,量化评价打分表放入企业诚信档案留存。初评名单于2015年10月15日前报市局食品监管处。市局将对各地初评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4、总结交流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清洁厨房”行动典型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市级“清洁厨房”评选活动,对确定为市级“清洁厨房”的餐饮单位发放“清洁厨房”标牌并悬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餐饮服务行业提高自律水平,推动广大餐饮企业落实社会责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清洁厨房”活动的重要性,把“清洁厨房”活动与“明厨亮灶”工程紧密结合,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及符合实际的具体推进计划。 2、注重实效,大胆创新。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清洁厨房”活动的方式方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清洁厨房”活动取得实效。 3、典型带动,整体提高。要通过开展“清洁厨房”活动,将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餐饮服务向社会进行展示和宣传,切实发挥餐饮安全示范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4、强化宣传,正面引导。要充分争取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洁厨房”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宣传报道“清洁厨房”活动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营造的浓厚舆论氛围。 5、及时总结,畅通信息。及时向市局报送“清洁厨房”活动进展情况,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成效总结、存在问题和建议(含文字、图片、影像),及时总结取得的好经验、新成效。市局将适时组织现场交流,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清洁厨房”活动长效化、常态化。 附件:“清洁厨房”标准 附件 “清洁厨房”标准
注: 1.本标准共8个方面20项, “*”为关键项,无“*”为一般项, 2. 关键项有1项及以上不符合或一般项有3项及以上不符合即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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