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证明事项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1
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以及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证明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综合类作业项目复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二十五条
县市监局
聘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