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15/2013-00014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水利局 |
| 发文日期: | 2013-01-28 | 文 号: | 涞水批字[2013]3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涞源县水利局关于《涞源县怡然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
| 涞源县水利局关于《涞源县怡然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13-0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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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怡然生态园: 你公司《关于请求对涞源县怡然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评审的函》收悉。根据《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小组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涞源县怡然水电站位于河北省涞源县拒马河畔,地处西二道河水电站下游。拒马河流域石质山地轻度侵蚀区,侵蚀模数500-2500 t/ km2·a,植被覆盖度30-50%。总占地面积4.84hm2,扰动地表破坏植被面积5.34 hm2,用地现状为河滩、荒坡。 建设规模:电站总装机容量2×75kw,年平均有效发电量88.95万kw.h,年弃渣0.89万m3。 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859.68万元。 二、水土保持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该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三、河道宽必须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防洪指导线规定留足河道宽度。 四、《方案》报告表编制符合《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分区划分符合实际,水土流失预测方法适当,预测结果基本合理。 五、基本同意《方案》报告表中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和各项防治措施,确定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科学可行。 涞源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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