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司法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涞源县司法行政系统 2022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涞源县司法局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 2021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6月10日至 2022年 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全县律师行业。
抽查比例:比例50 %。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法律服务管理股:
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我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监管机关将检查对象分派至各股室监管部门,并实施抽查检查。
(二)各股室应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相关业务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所涉及的经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参与抽查股室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参与抽查股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方案和法规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法律服务管理股要认真制定本辖区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督导辖区抽查进度、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加强工作反馈。各抽查股室要积极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联 系 人:魏自豪
联系电话: 157125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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