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抓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17〕48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委数据聂瑞平同志在全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广播电视大会上,提出大气污染防治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总要求,实施标准化、科学化、网格化、法制化综合治理”的讲话要求,继续深入持久开展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责任,保护蓝天碧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监管内容。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工作,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规范网格化监管内容,明确监管任务和责任;认真谋划,适时对新任网格员加强环境监管业务培训,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二、三级网格的作用,仔细巡查所辖区域,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配合环境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同时规范巡查台账,月报等信息记录,做到巡查范围不留死角,记录台账详细清楚,上报信息及时准确。
二、增加资金投入,保障基层执法需要。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相关部门针对各级环境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给予解决,特别是对基层一线网格员加大资金补贴力度,切实解决办公经费和通信费用等,有效保护基层一线网格监管工作的积极性,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三、尽快补充新任网格员,按时上报工作总结。
鉴于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换届工作现已完成,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要按要求将网格员信息变动情况,认真填报附件中的各类表格,尽快调整补充各级网格长和网格监管员,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在本单位排查的基础上将“各乡镇企业清单”(已发公共邮箱)中的企业纳入网格化“六类表”(已发公共邮箱)中,确保环境监管有效发挥作用。县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相关部门要更新本单位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领导小组名单和一名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联系人。(文件电子版请于邮箱LYXJCBGS@163.com中下载,密码:031212369),并于5月19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报送至LYHBJC@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县环保局(410房间)。同时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网格环境监管工作总结。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