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涞源县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涞源县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全国校园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学校2017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高考、中考前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消除校园各类安全隐患为切入点,以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为重点,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目标,切实维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时间
2017年5月11日—6月5日
三、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本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成立由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全力解决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高考、中考期间安全稳定。
四、责任分工
(一)教育局负责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对民办幼儿园和教育机构的资质、办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活动,加强“三防”建设,对校舍及附属设施、学生乘车、消防、饮食、传染病防控、矛盾纠纷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和指导学校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演练;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安全检查。
(二)市场监管局牵头,教育局、消防大队配合,负责对“小饭桌”检查,严禁违规经营“小饭桌”,确保“小饭桌”设施、饮食、消防安全;负责对学校食堂、小卖部过期食品的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等。
(三)综治办牵头,公安局、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办、文广新局配合,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工作,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商业摊点、游商走贩、自发集市和学校周边敲诈、勒索、抢夺、抢劫等问题的进行排查整治。
(四)公安交警大队牵头,教育局、安监局、交运局配合,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审验、建档、驾驶员培训以及对违规运营的接送学生车辆的执法工作;严查违规接送学生行为,严禁未备案车辆接送学生,严查超员、超速现象。
(五)教育局牵头,住建局配合做好危旧校舍鉴定修缮及校园内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强化学校周边危旧建筑的安全管理。
(六)交运局负责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监管力度,满足学生集中上、下学乘车需求,保障安全运输,同时着力治理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问题。
(七)消防大队负责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指导培训,全面消除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有关部门、学校(园)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务必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检查工作,确保中、高考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既要按照各职责落实检查责任,又要加强部门间工作联系,通力合作配合,工作中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确保学校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对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三)全面排查,严明责任。各部门要制订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出现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检查工作实际,及时总结检查中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总结材料,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将检查总结于6月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403房间)。
附件:涞源县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涞源县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徐润雨 政府副县长、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刘元昊 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王永生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李四野 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曹晓光 县安监局局长
张 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邹 宇 县执法局局长
黎 勇 县住建局局长
张新顺 县交运局局长
邹俊超 县文广新局局长
陈少雄 县执法局局长
李中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志刚 县教育局副局长
辛佳睦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陈合清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副局长马志刚兼任,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