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776190534/2025-04761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12-15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第三批交通补贴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第三批交通补贴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12-15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5年第三批交通补贴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为鼓励我县脱贫人口外出转移就业,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发展动力,树立依靠辛勤劳动稳定就业、增加收入的正确导向,按照涞源县农业农村局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涞源县鼓励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发放交通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涞农〔2024〕58号)要求,为2025年县外务工的脱贫人口(含防贫监测对象,下同)发放交通补贴,促进实现稳定就业。

一、补贴范围

市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 (含)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结合工作实际,在省外务工的,每人600元;在市外省内务工的,每人4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二、实施步骤

一次性交通补助每年5月开始办理,次年2月底前补办。采取 “村统计、乡复核、县直补”的方式落实。

(一)村统计。集中办理期内,由村级组织对外出务工脱贫人口进行统计核实,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补助对象,并对拟补助人员名单、务工地、起始时间和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村委会于3个工作日将《××年度××村一次性交通补助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乡(镇)政府。    

(二)乡复核。乡镇政府收到村级《汇总表》后,采取入村走访、入户核查、电话抽查等适当方式对村级履行程序、公示情况等进行复核,并随机抽查部分拟补贴对象,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之后形成《××年度××乡镇一次性交通补助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县直补。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身份信息进行审核。人社局提前向县政府提出资金安排申请。由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县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外务工人员个人银行卡,整理资金发放票据等相关资料。如安排资金不足,按程序向县政府调剂补充资金。

三、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2025年第三批交通补贴发放8万元,惠及140人,其中省外120人,省内市外20人。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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