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76190534/2023-03008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发文日期: | 2023-07-0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关于涞源县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 ||||
| 关于涞源县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7-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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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涞源县 关于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告 各参保企业: 按照保定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转发《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保社险函【2023】30号)和《保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实施意见》(保就字【2023】1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经审核后,可按照规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请各单位尽快在本单位网报端进行核实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参保单位登录河北人社一体化平台网报端,在“稳岗返还”模块查询系统推送的稳岗返还待确认信息,包括返还账户、2022年度失业保险缴费金额、返还比例、应返还金额等,核实无误的点击确认,并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诚信等状况进行承诺,稳岗返还信息状态由待确认变为待审核,推送至社保经办机构。 联系地址:涞源县广昌大街工商银行西门社保中心六楼失业保险所 联系电话:0312-7319823 2023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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