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754039518/2022-00785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11-29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涞源县疫情防控期间就诊指南(试行)
涞源县疫情防控期间就诊指南(试行)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1-29
 涞 源 县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就诊指南(试行)

 

一、危重症患者就诊

(一)急性危重症患者

急性危重症(如:心梗、脑梗、突发昏迷、中风、骨折和有生育生产需求的孕产妇等)患者可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说明目前居住地疫情防控及本人身体情况,并报社区包联单位或村委会备案,由120急救中心指派救护车,经急救人员研判后全过程闭环管理转送至收治医院治疗。

(二)非急性危重症患者

非急性危重症(如:放化疗、肾透析等)患者可携带诊断证明、就诊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报社区包联单位或村委会备案,由社区包联单位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在做好防控的前提下由社区包联单位或村委会工作人员陪同到县医院就诊。

二、一般患者就诊

一是在城区居住居民如有不适时,需报社区包联单位或村委会备案,由社区包联单位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在做好防控的前提下由社区包联单位或村委会工作人员陪同到县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就诊。

二是在乡村居住居民如有不适时,可联系乡村医生或本辖区卫生院,通过视频、照片、电话等形式进行问诊,乡村医生或卫生院根据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并提供送药上门服务。确需转至上级医院救治的患者,由乡镇卫生院沟通联系转诊医院进行治疗。

三、发热患者就诊

发热患者拨打120急救电话,告知当前病情,并向社区包联单位或村委会报备,由120根据患者居住地进行分诊,经辖区卫生院研判后,无需转院的患者由卫生院进行治疗;确需转院的患者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中医院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由医院安排救护车送患者回居住地。

四、因病情确需到县域外就诊

因特殊原因需到县域外医院就诊的,由患者本人自行联系就诊医院,说明目前本地的疫情防控及本人身体情况,经医院同意后,报社区包联单位或村委会备案,由社区包联单位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在做好防控的前提下自行到医院救治。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涞源融媒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