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993/2020-00489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20-07-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关于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报的公告 | ||||
| 关于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报的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07-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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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报的 公 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北省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20】9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我县范围内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冷库的建设类型和规模,冷链设施的主要类型如下: 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节能型机械冷库。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方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报据产品特性,市场和储运的实际需要,规摸较大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 三、项目建设补贴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其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投资的50%,补助金额不超过百100万元。 四、项目申报方式及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对象通过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申报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申报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申报主体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网页下载:在 http://cdsc.moa.gov.cn/down/网站上下载安装 二维码扫描下载: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安装“全国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 物流信息系统”APP
1、项目申报审核通过后,项目实体主体按照技术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工建设,并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施设备,农业农村局对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开展现场督查指导。 2、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完成后,项目实体主体向县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邀请相关技术专家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合格后,对实施主体、实施内容、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局向实施主体兑付补助资金。 五、项目申报时间 2020年7月28日-8月10日 联系人:霍振飞 马立花 联系电话:0312-7321776 地址:涞源县农业农村局三楼生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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