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993/2012-00027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12-04-1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农业局涞源县财政局关于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 ||||
| 涞源县农业局涞源县财政局关于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2-04-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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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农业局 涞源县财政局 关于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宜的 公 告 2012年河北省为我县安排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万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机具种类及标准 1、补贴种类 2012年中央补贴机具有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等11大类33个小类102个品目的机具。 河北省在中央11大类内增加5个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 2、补贴标准 各类机具的补贴标准仍为30%,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省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机具必须是列入省补贴产品表中的机具。 二、补贴对象的确定和购机规定 1、补贴对象的确定 凡在我县境内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的个人和各种形式的服务组织均可申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但申请人超过计划指标时,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法确定补贴对象,并进行公示。 2、购机规定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12我县规定单户农民允许同时购买动力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各1台,配套农具不受限制。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合作社及农机大户、种养殖大户不受限制。 三、申请程序 1、凡申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者须持身份证、村委会证明信(经乡镇政府确认后加盖公章)到农业局农机股报名,报名截止到 2、确定补贴对象后,需进行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购机手续。补贴额在2000元以下的机具可边公示,边购买。 3、公示期满后,由农业局为购机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与财政局联合确认后,加盖公章交与购机户,购机者凭通知书可在我省任何一家具有补贴资格的经销商处结算提货。 详情请咨询农业局农机股,电话:7321776。 特此公告。 涞源县农业局 涞源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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