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20-00375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0-02-2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
| 涞源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0-02-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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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杨家庄镇支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该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共涉及2个地块,其中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支家庄村、南至支家庄村、西至支家庄村、北至支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1.051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支家庄村、南至支家庄村、西至支家庄村、北至支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027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791公顷,其中农用地0.9640公顷(全部为林地),未利用地0.1151公顷,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IV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依据《涞源县拟用于固废综合利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收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涞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涞源县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的意见》的通知(2019)17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5.8%,缴纳社保费41.060616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所在乡村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 安彦利 李 成 联系电话:(0312)7391234 (0312)7318836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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