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59045934/2020-0031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2020-01-3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县市场主体2019年度报告公示公告 | ||||
|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县市场主体2019年度报告公示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1-31 | ||||
|
|
||||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县市场主体2019年度报告公示 公 告
为做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凡在2019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县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须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hebscztxyxx.gov.cn),向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请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年度报告报送”模块,按系统提示和操作指南完成年度报告填报并提交公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逾期没有履行年度报告报送义务或是年报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经营异常企业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满3年仍未报送年报的,进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办理出国签证、培训等业务时也会受限。 二、因受疫情影响,我局暂停现场受理市场主体重置密码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需要办理市场主体重置密码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企业监管股: 7314851 城区分局: 7321710 白石山分局: 7314601 杨家庄分局: 7391254 7392315 走马驿分局: 7381016 银坊分局: 15933586161 13012059000 上庄分局: 7321434 水堡分局: 7333303 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市场主体的全力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公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