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09723/2019-00333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19-11-2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19-1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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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蒋志敏、蒋志强 因保管不善,将 7749、7741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蒋志敏、蒋志强、孙建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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