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3063076983344X6/2019-00896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
| 发文日期: | 2019-10-1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10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 ||||
| 涞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10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9-1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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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年10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经审查,我局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七十四加油站建设项目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五十一加油站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2-7324007(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传 真:0312-7324007 通讯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074300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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