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尧 因保管不善,将 133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尧
2019年6月5日